在我開始登山健行的前一天,為了將山脈看得更清楚,我攔了一台計程車,請他帶我到城市東南方的Rataquenua觀景點。前往高處的道路是黃土與碎石子路,這台計程車也有點老舊,一路上屁股實在不太舒服。等到抵達目的地,我拿20新索爾給司機(談好的價錢是15新索爾),但司機卻不願意找我錢,說這趟車要20。已經有一些旅行經驗的我,就把20新索爾鈔票拿在手上不給他,堅持要他先找我5新索爾,我才要付錢。司機開始改口說他沒有零錢可以找我,我不理他,繼續堅持要他找我錢。僵持了一陣子,司機笑了一下,從車子置物箱抓出一把零錢,給了我5新索爾,這場僵局才結束。
下車後,我為自己平靜但堅定的表現感到欣慰,心想我真是愈來愈有一個旅行者的樣子了啊!只是那時候我還不知道,等我回到市區買東西時,拿出司機找我的5新索爾付錢,卻竟然被店家退回來,原來,是假錢啊。哈!果然還是太嫩了呀!店家順便教我怎麼看真錢假錢,也算是學了一課。